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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地产纠纷怎么维权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以建筑物为主体对象,涉及到所有权的确立以及后续运用(如出租、出借)、买卖交易、典当借贷等管控民事活动所产生的争议,同时也包括与之紧密关联的建筑内务装修、装潢应用、设计制定以及相关附带设施的权益归属等方面产生的纠纷,相关的当事人都享有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的权利。在面临拆除工作时,如果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拆迁补偿、安置问题协商未达成共识,就需要由负责批准该项拆迁业务的主管机关或同等地位的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裁定。若当事人对于裁定结果表示异议,可以在收到裁定书的十五个工作日之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前提下,单位内部建造和建设住房以及分配公共住房使用权,本质上都是单位内部的行政管理行为。因此,职工个人认为对分房存在不满,或者由于单位在分房过程中存在不当措施引发的纠纷并不在法院受理的范围之内,应当由本单位或有关行政部门采取适当方式来解决。针对已经签订分房合同的单位,若员工基于自身原因离开岗位(辞职、主动离职)或者受到单位的辞退处理,单位有权依据合同规定回收公共住房的使用权。在此种情况下引发的争议,相关人员仍然可以向法院提交民事诉讼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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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0:4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