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合同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就违约行为中的“一房二卖”情况而言,买方当事人有权选择采取强制执行合同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有效的购房合约,购买者有权向销售方提出履约请求,以确保获得完整的房屋所有权;然而对于那些被认为可撤销或者无效的购房合约来说,在买方当事人知晓此事后的一年之内,他们有权利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交合同变更申请,以撤回这份房产交易合同,并追讨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相关利息。此外,这些买方还可能有权要求销售方返还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利息,同时承担一定数额不高于先前支付购房金总额的赔款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