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贷能转公积金贷款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公积金贷款能否转化的问题,需具备以下基本要求方可实现:
首先,借款人需在其所申请公积金贷款所在地居住并就业,且在申请贷款之日,其公积金账户必须处于正常缴纳的状态。 其次,作为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的个人或企业,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为借款人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至少六个月(即包含六个月)以上。 再者,申请人需要具备稳定的经济来源以及足够的还款能力。 此外,申请人还应同意采用被银行认可的贷款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最后,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包括配偶)除了正在申请转换成公积金的贷款之外,不得有任何尚未偿清的贷款或其他债务。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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