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没有买公积金离职以后可以追回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贵司未能购买员工公积金且在辞退之时解雇员工,您有权索回补缴的款项,然而还需依法依规地予以解决。具体措施包括前往对应的用人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此问题提出投诉,亦或自主申请劳动仲裁。若涉及的财务数额较巨,并经多方面协商无果,亦可另行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讼诉。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公司未能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并不承担任何形式的经济赔偿责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享有强制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全额补足公积金的权力,同时还可对违规的用人单位处于1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罚金。倘若在此期限之内仍未按规履行缴纳义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强制清缴。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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