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企职工判刑后住房公积金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因犯法被判刑期的人士,他们所享有的住户公积金得以保存。
也就是说,一旦职工因为触犯刑事法律而被判刑,他们所享有住房公积金以及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权益将不会遭受任何形式的剥夺或取消。 然而,对于那些身陷囹圄正在服刑的人们来说,他们暂时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或者提取在此期间积累起来的公积金。 不过,如果符合特定条件且愿意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超过一年并且连续支持缴存没有任何迟延的职工们在购买经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确定的并且已批准下发"个人贷款"许可的住房时,便可向政策银行申请贷款。 待满足所有条件之后,这些职工便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要求来使用或提取他们自己的公积金。 值得注意的是,要想成功申请到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同时满足一系列的先决条件,以下是详细说明: 首先,申请人要有具备正当工作职责和稳定的财政性收益,才有能力按定期限偿付借款本息,而且本人信誉良好。 其次,购买住房的申请人需持有合法且有效的《房产买卖协议》以证明交易的真实存在。 此外,购买住房的自有资本应当不少于总房价的30%。 接下来,购买住房的申请人应同意将所购房产作为贷款的抵押物,以保证借款人能如约还款。 此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会要求借款人做贷款综合保险,以便保障双方的利益。 最后,住房者所购房源的销售方也需要提供担保,直至申请人最终领到了《房地产使用权证》,并完成对房屋其他各项权益的抵押登记手续并且交由贷款行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保存。 除此之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能还有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然而,只要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并且连续支持缴存没有任何迟延的在职职工,在购买经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确定的并且已批准下发"个人贷款"许可的住房时,就能够向政策银行申请政策性的住房贷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 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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