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贷款就不能取余额了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成功办理了公积金贷款之后,个人账户内的公积金余额是被允许进行提取的,不过提取行为需满足特定的条件:
首先,如果您购置、建设、翻新或大规模维修自有住房的话,就有资格申请提取公积金; 其次,如果您已经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或者职业生涯终结患有严重疾病完全失去劳动能力并且与现工作单位结束雇佣关系的话也同样能够申请提取公积金; 再次,如果您离开原居住地出国定居的话同样具备申请公积金提取的资质;还有就是,如果您偿还购房贷款的本金利息,那么也可以申请公积金的提取; 最后,若家庭支付高额租金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的比例,那么这也是允许提取公积金的一种情况。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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