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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务员离职后公积金能取出吗
分类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公务员离职时,其本人将有机会获得享有的住房公积金权益。
然而,提取住房公积金需遵从特定的条件规定,不可随意进行,否则可能会引发相关法律风险。
针对因辞退、解约或由于其他原因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且户口并不在此地的职工而言,若经本人自愿书面声明取消缴存住房公积金事宜,便可向当地房管部门提出销户提取的申请。
在这一过程中,职工将有权利获取其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及销户利息。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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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14:1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