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确权需要哪些手续?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屋确权需要的手续:
1、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2、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3、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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