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残疾离婚不给钱是遗弃罪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弃罪指的是面对那些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缺乏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倘若负有扶养的责任却加以拒绝扶养,并且情节恶劣的这种行为。
当一方存在残疾情况,在离婚之后依法享有获得扶养费等经济帮助的权利,然而另一方却拒不给予钱财,并且这种行为达到了情节恶劣的程度,那么就有可能构成遗弃罪。 不过,仅仅是一方残疾且离婚后未给钱这一种情形,并不一定就必然构成遗弃罪。 这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来进行考量, 倘若对方确实负有扶养的义务,却故意拒绝履行,并且其行为对残疾一方的基本生活产生了极为严重的负面影响,此时受害方完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方履行扶养义务,同时让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样做既能维护残疾一方的合法权益,也能彰显法律的公正和威严。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小朱残疾,按规定离婚后小李应给予小朱扶养费等经济帮助,但小李拒不给钱,导致小朱生活陷入困境,争议点在于小李此行为是否构成遗弃罪。 案情分析: 1、小李负有对残疾的小朱的扶养义务却拒绝给钱,若其行为对小朱基本生活产生极为严重负面影响,且持续时间长、无合理不给钱原因,可能构成遗弃罪。 2、若小李有合理原因如自身经济极度困难等,且并非故意拒绝履行义务,对小朱生活影响较小,可能不构成遗弃罪,需综合多因素考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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