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地产虚假宣传维权途径有哪些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购房者可以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工商行政机关进行投诉,有相关的职能部门对开发商作出相应的处罚。
2、集体维权。 业主们可以自发组成维权联盟,共同收集证据,共同起诉。 3、制造舆论。 可以通过论坛、报社、电视台等媒介将消息散播出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形成对开发商的压力,因为这会影响到它自身的形象和信誉。 开发商如果理亏,则可能会主动妥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 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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