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以获奖方式承受房屋是否征收契税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答:
征收契税。
律师解析:
以获奖方式承受房屋征收契税。
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属于无偿转移,应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赠与征收契税。 纳税人应在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按照3—5%的税率向契税征收机关交纳。
法律依据:
《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第八条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第九条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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