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是我的名字媳妇能拿去做抵押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因为房子所有权人登记为丈夫的名字,所以,房子是规丈夫所有的,丈夫对该房子享有所有权和处分权。因此,若妻子想拿该房产作抵押的,应当经过房产所有权人的同意。但如果是婚后购买的房子,则一般只登记丈夫名字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给夫妻共同财产妻子拿去抵押也需要经过丈夫同意。
也就是说房产证登记丈夫的名字,妻子向抵押,不论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都需要经过丈夫同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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