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买卖二手房过程中需要什么材料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买卖二手房过程中需要的材料:
1、卖方需提供的材料: (1)产权人身份证; (2)户口本; (3)房屋所有权证; (4)原购房发票(复印件)、原购房合同; (5)共有产权人声明; (6)结婚证复印件; (7)产权人印章; (8)土地使用权证; (9)已购公有住房、成本价购房、优惠价购房、央产房、经济适用房等房产,出售转让时还应提供相关的审批和申请手续; (10)买卖合同。 2、买方需提供的材料: (1)买方本人身份证件; (2)户口本; (3)本人印章; (4)外籍人士需提供护照、居留证、工作单位证明; (5)港、澳、台人士需提供身份证、回乡证、外批单; (6)买卖合同; (7)如需要贷款购房,还应提供贷款银行所需的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有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还应当执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一个月内,应当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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