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可以申请执行债务人的唯一住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经过慎重考虑后,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类型之住房。
当然在实施过程中,情势复杂多变,请解释如下: 在执行有关安全保障之时,倘若申请执行人秉持对当地住户的关怀关爱之心,对于被执行为者及其扶养家属分别提供符合当地洁净、舒适且满足相关生活品质标准的居舍,或者愿意参照当地房价租赁市场之平均租金水平,自拟从拟执行房地产上拍所得的金额中扣除五到八年的房租,那么这也可以成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个考虑因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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