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大多数情况下,房屋使用权是被允许且符合法律规定地进行转让的。
然而如若是以租金形式租赁而来或因借用而获得的房屋使用权,那么这种使用权通常是无法实施转让的。 另外,公有住房内的房屋使用权也同样不可转让,但这类房屋是可以通过公开市场交易进行转让的。 对于共同所有的房屋,若想要仅凭借个人意愿就将其使用权转让出去,这是行不通的,必须要得到全体共有人的统一许可,并且还需签署相应的租赁主体变更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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