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下可以退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便可申请解除购买房产的合约:
1、房地产企业在房屋购买者未获许可且不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更改设计方案。 2、房屋实际面积与合同中所注明的面积相差超出3%。 3、该建筑物本身或财产性能存在严重问题。 举例来说,如整栋楼倾斜、墙壁出现裂缝、渗漏现象严重到对日常生活造成实质性困扰、主体结构不符合安全规定等等各种状况。 4、由于房地产企业无法提供完整的开发手续,导致所签订的合同失去法律效力。 5、房地产企业未能按照合同中的约定日期按时交付房屋。 也就是说,若自合同指定的交房日起满三个月后,房地产企业仍然没有取得任何进展,房屋购买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向房地产企业索回预付款项或者获得其应支付的房款附加利息。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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