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之预售行为,须具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若出卖方仍未获取该项许可证便与买受方签订了相应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此种情形下的预售合同应被视为无效。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提起诉讼之前,出卖方成功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则此时可以将此类合同认定为有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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