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拒收交房流程是怎样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下情形可作为拒收商品房的理由:尚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以及《竣工验收备案表》;开发商若无正当理由地逾期交付商品房,且在购房者了法催促之后,超过了规定期限三个月之内仍未进行交付;如果开发商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私自更改房屋结构以及合同中所规定的相应环境设施配置;开发商经过审批同意更改房屋结构,但并没有得到购房者许可的。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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