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济适用房可以出租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经济适用住房确实可以出租,然而,在执行这一操作时,购买者必须满足下列几个条件:
首先,倘若购买者自住该房屋不满五年的话,是绝对禁止将其对外出租的;其次,若购房者出于某种特定的原因而有必要转售此经济适用住房,那么他们就必须依照本地政府的原房价、折旧以及物价水平等诸多因素来进行回购交易。 另外,已经购置了经济适用住房五年以上的用户想要转手此房产,则需要按照同等地区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之间的价格差距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款项。 至于具体支付比例,则应该由各地的市政府来制定。 值得强调的是,在此种情况下,政府享有优先回购的权利。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 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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