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股东都退出怎么分红 |
分类 | 公司经营-股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股东选择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股时,其所持有的股份将被新的受让人接手持有。
依照我国相关现行法律法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权自由决定其所拥有的股权是否全部或部分进行转让。 然而,当股东拟将其股权转让给非股东人士时,必须经过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方可实施。 在此过程中,股东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股东有关股权转让事宜,并等待他们在收到书面通知后的三十日内作出回应。 若其他股东在这期间未能给出明确回复,则可视为已默许了此次股权转让。 但如果其他股东中有超过半数表示反对,那么这些反对者必须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如若不然,即视为同意转让。 对于已经得到股东同意的股权转让,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若出现两个及以上的股东同时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况,各方需共同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若协商无果,则按照各股东在转让时的出资比例来行使优先购买权。 当然,若公司章程对此类股权转让另有特别规定,则应遵循其具体条款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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