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变更股权比例 |
分类 | 公司经营-股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变更股权比例应该准备:
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 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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