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适用简易征收的6种情况有哪些 |
分类 | 公司经营-工商税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无论其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哪类固定资产(即不得抵扣且未曾抵扣进项税额),按照简易方式均以4%的征收率进行减半征收增值税。而模型纳税人在销售自我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时,其相应的增值税税率则为减按2%征收。
至于小规模纳税人,他们在销售自我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之外的其他物品时,应当按照3%的征收率来征收增值税。 2.当纳税人销售旧货时,根据相关规定,应按照简易方式依照3%的征收率进行减按2%的征收增值税。这里所说的“旧货”,特指那些已经进入二次流通并具备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但并不包含自我使用过的物品在内。 3.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如果他们销售的是自产货物,那么他们有权利选择按照简易方式依照3%的征收率来计算缴纳增值税。 4.对于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而言,他们在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时,可以按照简易方式依照6%的征收率来计算应缴纳税额,但是他们不能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对于属于一般纳税人的自来水公司来说,他们在销售自来水时,应当按照简易方式依照6%的征收率来征收增值税,同时他们也不能抵扣其购进自来水时从增值税扣税凭证中所注明的增值税税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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