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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上市公司退市的条件有哪些
分类 公司经营-公司上市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上市公司退市的具体要求主要包含两个实质性的条件:
1.当某家上市公司的股本总额、股权分配比例以及其他相关因素发生改变时,如果这些变化已经导致该公司无法再满足持续保持上市资格的要求,并在证券交易所在法定期限内仍然没有办法重新符合上述标准;
2.如果某家已上市的公司不遵守有关依法披露自身财务信息的法律法规,或故意制造虚假陈述以及在发现问题后百般掩盖真相,这种行为会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并对公司的声誉损害极大;同样地,如果该公司在过去的三年内连续承受亏损压力、在紧接而来的下一个会计年度,仍然未能恢复正常盈利状态;甚至存在解散或者被政府宣布破产的情况;
此外,当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中明确了其他特殊情况时,均可能触发上市公司的退市要求。
所谓“上市公司主动退市”,其实就是指那些已经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企业,由于各方面的综合考量,例如为了更好地实现本身的发展规划、维持本身的市场合理估值、确保自身的控股权稳定性、充分利用证券交易所的各项优势以及实现成本效益最大化等等,他们认为继续保留其上市地位已经不再具有现实意义或者对公司发展有害无益,此时他们有权通过遵循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主动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辞去其证券上市的身份,并且停止其所有股票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八条
上市交易的证券,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的,由证券交易所按照业务规则终止其上市交易。
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证券上市交易的,应当及时公告,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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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2 8:0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