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哪些条款不理赔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凡在饮酒之后驾车或无照驾驶的行为,以及行车执照与驾驶证未能按规定进行年度检查的情况,均不在赔偿范围之内。
2.在自然灾害如地震等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所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概不负责赔偿责任。 3.由于精神方面因素而引起的损害索赔,保险公司亦不予受理。 4.当车辆正在维修期间产生的相关损失,属于未曾预见及无法避免的情况,保险公司同样不会予以承担赔偿责任。 5.由于发动机进水导致的发动机部件损坏情况,无论是否购买涉水险种,由此带来的损失都将由车主自行承担。 6.对于因轮胎突然爆裂引发的意外事故,保险公司同样不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若被保险车辆上载运的物品对第三者造成伤害,保险公司也不会对此类事件进行赔偿。 8.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经保险公司定损便擅自进行修理的情况,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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