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可以去取车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出来,车主就具备取车的条件。
当车辆经过检验、鉴定完毕后的五天内,交警部门有责任通知当事人前来领取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被扣押的物品。 要是车辆被暂扣是因为需要对其进行检验、鉴定,并且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的那一天起的五天内,交警部门没有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那么当事人就可以要求交警部门赶紧通知并办理领取车辆的手续。 倘若交警部门没有正当理由而逾期未通知,或者已经通知了当事人但当事人逾期未去领取,在此情况下,由于车辆被扣留而产生的停车费用,就由交警部门来承担。 所以,各位车主在收到通知之后,一定要及时去办理取车的相关手续,可别因为拖延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费用。 这样既能避免车辆长时间被扣留给生活和工作带来不便,也能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后,按规定其具备取车条件。但检验、鉴定结论确定5天后,交警部门未通知小朱领车,小朱要求交警通知并办理领车手续,且主张交警承担停车费,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车辆检验、鉴定完毕后5日内,交警应通知当事人领车,本案中交警未履行通知义务,存在失职行为。 2、因交警无正当理由逾期未通知,按照相关要求,由此产生的停车费用应由交警部门承担,小朱的主张合理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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