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可撤销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可撤销合同之法律规定,其有效期通常定格在一年之内。
具体而言,此项期限应自使用者自知情或理当知情的撤销原因发生之日起计算; 若涉由巨大误解因素而导致的撤销请求,那么,其合理期限将可以延长至九十个自然日。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被称为“可撤销合同”的法律概念,主要涉及到民法中关于修改与撤销民事行为的相关规制。 换言之,可撤销合同大多属于其意愿表达不够真实可靠的那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