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贷款合同属于哪一类合同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民商事法律中,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行为,我们将其视为实践合同类型中的一种。
举例来说,当某位自然人向他人提供贷款时,该份借款协议便正式有效地开始执行了。 实践合同,也被称为“实践性合同”或“要式合同”,这一类型的合同的成立,除了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以外,还需要实际履行相关义务——标的物的交付过程。 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与此截然不同的是,无论是自然人和法人还是法人之间所签订的借贷合同都属于诺成合同范畴。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两者间的本质差异并非仅仅局限于一方是否应当实际交付标的物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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