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期间赠与的财产应该如何处理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同居期间赠与财产的相关规定,在赠与物已经实际交付的情况下,通常很难主张财产返还。
然而,若赠与的为车辆或房产这类特殊标的,且赠与行为尚未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时,那么在该赠与的财产权利发生转移之前,赠与人仍可行使撤销权来取消赠与。 同时,倘若其中一方以此类资金交付行为系借贷性质为由主张为借款之举,则需提供诸如借据等书面证明文件以供法庭采信。 在此情况下,法院有权依据所掌握的相关借贷关系方面的证据,判令受让人予以归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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