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签协议的官司怎么打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双方法律协议属于无需特定格式或手续之范畴——即此种形式被称为口头协议——且并未写下任何正式文字契约或若正式文字契约不幸丢失,那么其中的任意一方都可提供诸如送货证明、回执、结算确认、发票、核对清单以及往来信函等相关证据,从而主张他们之间的法律关系的确立,法庭通常会将此类资料进行深入分析并结合双发间整个交易过程中的内部规则、行为习惯、是否已实际从事相应活动等其他间接证据来确定他们之间的买卖契约是否已经成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 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没有记载债权人名称,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此证明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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