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授权委托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委任权限范畴,乃是代理人行使代理权力是否合法有效的根本要素,对此细节,委托人向代理人授与代理权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三大种类:
首先是一次性委任,即将某一特定事项交由代理人全权处理。 其次为特定委任,即在一定期间内多次且频繁地由代理人处理相同类型的民事法律行为。 最后则是总括委任,即是授权代理人在指定时间内处理某类相关事宜或者针对某一对象可以进行诸多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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