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赠与房产合同可否撤销?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答:
可以。
律师解析:
可以撤销。
1.赠予合同是实践合同,因此在房产没有办理转让之前,是可以撤销赠予合同的。 2.但是某些特殊情况下,即使没有办理转让,不可以进行撤销,如: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 3.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当受赠人出现某些特定情形的时候,赠与人依法可以撤销赠与,如:当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或者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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