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如何确定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保证期间在保证合同中所占据的地位无可替代,它作为一个关键性的时间节点,对于保障债权人的权益至关重要。
通常情况下,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那么就应当按照约定来执行。 但是,如若合同中并未对保证期间做出具体约定的话,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保证期间应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为期长达六个月之久。 在此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无论是何种情形都无法打断保证期间的连续性或使其产生中断现象,更无法通过任何方式进行延长。 在一般保证的情况下,当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是申请仲裁时,应从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裁判或裁决生效之日起,保障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得到合理续延。 然而在涉及到连带责任保证的案件上,只要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请求保证人为其承担保证责任,则须从债权人向保证人明确提出此等要求之日起,才能够启动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制度。 总的来说,对于保证期间的确立问题,我们必须以具体的书面合同约定以及国家法律规定为依据,予以全面且深入的评估与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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