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会不会被异地拘传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遇审判过程中的特殊情势,为维护法律权威与公平正义,人民法院有权依照法定程序,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强制性措施,其中不乏财产保全及责令某人从事某事或是禁止某人实施某种行为。
若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当事人行为倾向于影响判决的顺利执行乃至产生其他不良后果,则可在当事人未曾提出相关请求的情况下,依职权主动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实践中,倘若法院发现在债务纠纷中,债务人存在逃避债务、转移财产等行为,可能对判决的执行构成威胁,那么法院便可依据现行法律法规,依法采取保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异地拘传。 所谓异地拘传,即是在不同地区对涉案当事人进行传唤,以保证诉讼程序的正常推进以及判决的有效执行。 因此,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下,欠债方当事人有可能面临异地拘传的风险。 法院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当事人的行为表现,综合考虑后决定是否采取保全措施,包括异地拘传在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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