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恶意欠债不还怎么办
分类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解答
律师解析:
若有人故意拖欠借款不予偿还,便可依据第二百四十九条之规定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初始阶段,债权人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请求对已获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书予以强制执行。
在债务人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有权深入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依据实际情形采取查封、冻结、划拨或变卖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的措施,以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充分保障。
在此过程中,债权人需积极搜集相关证据,如债务合同、法院判决书等,并及时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从而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5 19:5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