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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诉讼中关于债权的处理规定有哪些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涉及离婚诉讼的场合中,对于债权的处理原则,通常是将婚姻关系存在期间所得的债权视为夫妻共享的共同债权。
若这项债权属于夫妻中的某一方单独享有,那么当离婚发生之时,另一方则拥有主张分割此项债权的法律权益。
受理案件的法院将会根据相关因素,包括债务的形成时间、性质、实际用途以及双方在此过程中所做出的贡献等方面,对债权的分割方式进行全面而深入的考量与评估。
通常情况下,如果债权的具体金额及债务人信息可以明确确认,那么法院有可能会采取直接分割的方式进行处理;
然而,若是无法准确确定这些关键信息,法院则可能会先行确定双方所占的份额比例,然后等待债权得以实现之后,再行进行相应的分配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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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5: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