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别人欠我们的钱该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婚姻解除之际的财产分割问题,如若存在他人欠下夫妻双方债务之情形,则该类债务应视为夫妇共享的债权权益。
首先,我们需要详细了解这笔债权的具体信息,包括债权人是谁、贷款本金及其利息、为何产生这些债务、以及是否持有相应的书面文件等。 如果夫妻两个人能够就此笔债权的所有权及分配方式达成共识,那么便可以根据协议的内容进行执行。 然而,假如在此方面的协商未能获得成功,那么在离婚诉讼过程中,通常由地方司法机构依循夫妇双方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条款做出判决。 考虑重点通常包括夫妇两人对此笔债权所做的贡献、婚姻延续期间的全部财产状况等多重因素。 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经明确表示:婚姻关系所持续期间内所获取的以下各类财产,均应该认定为夫妇间的共用财富并由夫妇共享使用权限: (1)固定收入如工资、奖金、劳动补贴等; (2)生产、经营活动以及投资积累的利润与分红; (3)知识产权创造的收益; (4)遗产或遗赠的财产,但需排除掉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中所规定的那部分财产; (5)除以上之外应该被视为夫妇共有且得到合理安排权的其他任何类型财产。 鉴于夫妻共同债权同样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类目,因此在离婚之时应当依照法律程序予以公平且公正的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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