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一方借款一方不知离婚后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维持婚姻关系的过程中,若出现某一方因借贷行为而另一方面对此毫不知情的状况,离婚时分担责任应否取决于实际情形的分析研究。
若该笔借款被用于维系整个家庭的生活开支、参与共有的生产运营项目或是出于双方配偶之间的共同意愿,通常会被法院判定为属于夫妇双方的共同负债,因此在离异之后,夫妇双方都需共同分担偿还这笔款项的法律义务。 然而,假如该笔借款仅仅是由某一方出于其私人用途而进行,并且没有对家庭产生任何经济影响,同时另一方在此情况下并未获得相关信息,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将其认定为借款方的个人债务,由其自行承担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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