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债权人是否可以起诉一方财产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之后,债权人为追偿债务,在特定的情况下有权对婚姻关系中的另一方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其个人财产进行查封或冻结。
具体而言,若在婚姻关系持续过程中,某一方以自己的名义负担了债务,且债权人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此笔债务实际上被用以支付家庭日常开支、支持共同商业运营或出于夫妻双方都明确表达过同意意愿的用途,那么即便在他们因种种原因选择结束这段婚姻之后,该债权人仍有资格向对方提出诉讼,要求其个人财产承担相应的偿债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