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公借钱赌博妻子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一段婚姻关系尚未结束之际,如若配偶之人以其个人名义所负担的债务超越了维持家庭正常生活所需的范畴,那么这种债务原则上并不应被视为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
然而,倘若债权人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此种债务确实被用于夫妻共同的生活开支、生产经营活动,抑或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愿和决定而产生的,那么这样的债务便有可能被判定为夫妻间的共同债务。 例如,如果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他人借款,但却将这些资金用于赌博等非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领域,那么从原则上来讲,这类债务并不能被视为夫妻间的共同债务,妻子也无需为此类债务负责偿还。 然而,如果债权人能够提供确凿的证据,证明该笔借款实际上被用于夫妻共同的生活开支或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在借款发生之后,妻子对此予以了明确的认可和同意,那么这笔债务就有可能被判定为夫妻间的共同债务,此时妻子就有可能需要承担起相应的还款责任。 因此,对于债权人而言,他们必须要提供充足的证据,以证明借款的实际用途符合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否则妻子就有可能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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