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婆婚前欠我钱不还钱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婚前财产归属于个人所有范畴。
倘若尊夫人在结婚前曾向您借债,那么这部分债务理应被认定为其个人债务,而非作为夫妇双方的共同债务。 因此,您有权利依法追讨并要求对方全额偿还婚前所欠款项。 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您或许需提交相关证据以证实此项债务的确发生过,且借款行为确实发生于尊夫人婚前阶段。 若该笔债务已以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则无疑会对您的诉求起到极大的支持作用。 若尊夫人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您可考虑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如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其承担相应的债务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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