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欠债,法院能强制拍卖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实践中,一方向他人负有债务时,法院有权执行其在共同财产中所占份额。
具体而言,即使是夫妻中的某一方单独对外负债,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法院也依然有权裁决对该配偶方在夫妻共同房屋中的份额进行强制执行。 我国相关法律明确指出,对于被执行人与其他人拥有所有权的财产,人民法院均可实施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同时应尽速通知所有共有人知晓。 倘若共有人能够就共享财产达成合理、公正的分割协议并得到债权者认可,那么此等协议将被法院认定为合法有效。 在此种情况下,查封、扣押和冻结的法律效力将延展至被执行人在分割协议中所享有的份额之内的财产; 而对于其他共有人所持有的份额的财产,法院应当依法作出裁定,解除原有的查封、扣押和冻结措施。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
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 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