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款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怎么算出来的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欠款担保人的担保期限,这由双方协商约定而成。
若此项约定并无明示或模糊不清,那么针对一般保证的情况下,其保证期间应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为期六个月; 但若是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形,则其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同样开始计算为期六个月。 在此期间内,若债权人未向债务人提出诉讼或申请仲裁,则保证人可免除其保证责任; 反之,若债权人并未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则该连带责任保证人亦可免除其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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