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讨要欠款可以打给家里人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恳请各位注意,人民法院依据当事人之请求,可依法行使保全措施,包括对贵重财产实施保全以及对特定行为的制止或禁止。
若情况紧急,法院须于四十八小时之内作出裁决,并立即启动执行程序。 在涉及追索欠款的案件中,倘若债权人(即申请方)担忧债务人可能会恶意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或者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判决执行的潜在风险,那么他们便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对债务人的财产实施保全。 经过法院的严格审查之后,若发现确有必要采取保全措施,则会依法作出相应裁决,同时也会要求申请方提供相应的担保。 若申请方未能提供担保,法院将有权裁定驳回其申请。 因此,若债权人对债务人逃避债务的可能性有所顾虑,他们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申请对债务人的财产实施保全,从而确保自身债权得以顺利实现。 此种措施不仅合法合规,更是为了切实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