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官司诽谤罪赔多少钱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指控他人诽谤行为所涉及的相关费用问题:在争议额不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情况下,每件需要缴纳的费用为50元人民币;当争议额超出1万元人民币且不足10万元人民币时,应依照2.5%的比例计算并缴纳相应的费用;若争议额高于10万元人民币但低于20万元人民币,则需按照2%的比例进行计算和缴纳;而当争议额超过20万元人民币且低于50万元人民币时,则需按照1.5%的比例进行计算和缴纳。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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