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销售三无产品的处罚标准 |
分类 | 损害赔偿-产品质量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了对于那些呈现出“三无”特征的产品进行销售活动的人员,他们将首先遭到相关监管机构的严厉制止和关停其销售业务的命令。
下一步,这些涉嫌触犯法律法规的人员将会面临法律的制裁,所涉及到的情节一旦确认属实,就会对其所非法生产、销售的产品予以没收,同时还要被处以相应的罚金,惩罚标准通常是产品货值总额的三倍以下;如果有任何非法收益的话,同样也会被执法机关予以没收;而且,如果违法行为情节极其严重的话,甚至可能导致当事人丧失商业运营的资格,即被吊销营业执照。当然,极少数情况下,违法分子可能因为其恶劣程度达到了犯罪级别,从而要承担起应有的刑事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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