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造成物品损坏后赔付,损坏物品所有权在谁 |
分类 | 损害赔偿-其他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原所有者与赔偿方之间的协商事宜,双方皆享有平等的话语权。
倘若所有的赔偿款项均已悉数支付完毕,那么赔偿方完全有权索要回原来的物品,这是因为原物所遭受的全部损害或者其全部价值已经在赔偿金中得以充分补偿。 然而若仅为部分损坏情况,则赔偿金额主要用于填补实际损失,所填补的自然是被损毁的那部分。 而对于尚未受损的部分,无疑仍将归还至原所有者的手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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