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美容院的护肤品没有在药监局备案可以索赔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消费者在选购并使用产品过程中,遭受了来自商家的侵权行为,则消费者可依法提出赔偿请求。
在商家达成了赔偿协议之后,如果该侵权行为是由生产商或者直接向销售商供应货物的其他商家所导致的,那么销售商则有权利向生产商或该供应厂商追索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另一方面,倘若消费者或其他相关受害者因为商品本身存在瑕疵而造成了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他们既可选择向销售商提出赔偿要求,亦可直接向生产商寻求索赔。 当这些侵权行为被判定为是生产商之责时,尽管销售商已先行补偿了消费者,但他们仍然拥有权利向生产商追究赔偿责任;同样地,如果是销售商自身的疏忽引起的责任,在生产商已完成对消费者的赔偿之后,生产商还有权继续向销售商追讨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后,当消费者在享受各种服务时遭受侵权行为,他们同样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向该服务的提供方进行赔偿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 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二十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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