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院后误工费和营养费怎么算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误工费:关于误工费,主要是依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以及收入状况来确定的。
误工时间通常是按照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来进行确定。 要是受害人因为受伤而导致残疾,并且还在持续误工的话,那么误工时间就可以一直计算到定残日的前一天。 再来说说收入状况,要是受害人有固定收入,那就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计算;要是没有固定收入,就按照他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来算;要是没办法举证证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那就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 营养费:营养费是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然后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来确定的。 通常是按照每天几十元这样一个标准来计算的,不过具体的数额得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如果受害人的伤情比较严重,对营养的需求比较高,那是可以适当增加营养费的数额,不过这需要有相关医疗机构给出明确的意见来支持才行。 案情回顾: 小朱在一次意外中受伤,小胡是肇事者。小朱受伤后住院治疗,期间产生了误工费和营养费的赔偿争议。小朱认为自己误工时间长且收入受影响,要求按实际情况赔偿误工费。小胡觉得小朱没有足够证据证明误工时长和收入状况。对于营养费,小朱认为自己伤情严重需高额营养费,小胡则认为小朱没有医疗机构明确意见。 案情分析: 1、误工费方面,若小朱能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和收入状况证据,应按规定计算赔偿。如无法提供充分证据,小胡的质疑合理。 2、营养费方面,小朱需有医疗机构明确意见支持高额营养费需求,否则难以满足其诉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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