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伤残评定标准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伤残评定标准,其明确定义了劳动功能障碍的十个级别,其中最高等级为一级,最低则是十级;
同时也明确划分出生活自理障碍的三大层次: 无法独立完成日常生活活动的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可以完成部分日常生活活动但需要依赖他人的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以及具有部分自理能力的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一至四级代表着劳动能力完全或基本丧失,而五级与六级代表的是劳动力部分丧失,七至十级则主要反映在对常规劳动的影响程度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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