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一岁半孩子抚养权怎么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时一岁半孩子抚养权的判定,相关原则需要明确了解,具体内容如下:
一、哺乳期内原则 法律有明确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通常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作为原则。 一岁半的孩子正处于哺乳期内,这个阶段的孩子在生理和心理上都对母亲有着较强的依赖。 母亲的照料能更好地满足孩子在生活、情感等多方面的需求。 同时,母亲在日常照顾中能更敏锐地察觉到孩子的各种需求,像孩子的情绪变化、身体不适等,从而及时作出回应和处理。 所以,一般情况下会优先考虑将抚养权判给母亲。 二、母亲不适宜抚养的例外情况 不过,如果母亲存在一些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法院的判决可能会有所不同。 比如,母亲患有严重疾病,像某些传染性极强的疾病,这可能会对孩子的健康构成威胁;或者母亲虽有抚养条件,但却不尽抚养义务,对孩子的生活、教育等方面疏于关心和照顾。 而此时,若父亲一方要求抚养孩子,并且自身具备抚养孩子的条件,比如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等,能够为孩子提供健康成长的保障,法院可能就会将抚养权判给父亲。 总之,法院在判定抚养权时,会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出发,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各种因素,谨慎作出裁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时,一岁半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成争议焦点。小朱主张自己作为母亲应获抚养权,小李则称小朱有不利于孩子成长情形,自己条件更优,也应得抚养权。 案情分析: 1、根据哺乳期内原则,不满两周岁子女通常由母亲直接抚养。一岁半孩子处于哺乳期,母亲照料更利于满足其多方面需求,如母乳喂养等,一般应优先判给小朱。 2、若小朱存在如患严重传染性疾病或不尽抚养义务等不利于孩子成长情形,而小李有稳定收入、良好居住环境等抚养条件,法院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出发,可能会将抚养权判给小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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